SUN角度:追魂Call促銷擾民 電管局唔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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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he-sun.on.cc/cnt/news/20110109/00410_097.html

(太陽報) 2011年1月9日

【SUN角度小組報道】禁止商業機構濫用電話錄音推銷的《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只監管錄音推銷,卻 不監管人對人推銷,本報發現近日有不少商業機構鑽法律漏洞,透過人肉打電話方式,甚至一小時連Call十三次,疲勞轟炸及游說接聽者購買服務;更有機構致 電對方,僅響鈴一下便掛斷電話,故意留下來電顯示,到接電話者回覆時便不停推銷。立法會議員譚偉豪批評,有關條例不能有效保障市民,要求電訊管理局立即檢 討。

為打擊濫發電話錄音和短訊,電訊管理局在○七年十二月 實施《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規定商業電子訊息發送人,須準確提供發送人資料、不得隱藏來電資料,及不得使用誤導性的電郵標題。同時,機構透過「未接來 電」手法播放預錄電話促銷訊息,也要提供發送人資料和取消接收的選項。

條例規定,市民如不想收到此類電話或宣傳短訊,可於「拒收訊息登記冊」登記。到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有二百二十三萬九千多個登記,包括六十二萬九千多傳真訊息、五十二萬九千多個短訊,九十八萬一千六百多個預錄電話訊息。

條 例雖監管錄音促銷,卻無涵蓋監管人對人促銷,一些機構遂利用此漏洞,以人肉打電話方式滋擾市民。阿華(化名)就收到一間酒店餐飲會籍的推銷電話,一小時內 竟接到十三次Call,「佢話有晒我啲個人資料、信用卡號碼,只係等我確認喎,我話唔要,收線後,佢又再打過嚟,最後,我好惡咁警告佢,佢先至唔再打 嚟!」

響一下鈴收線博回覆

此外,有機構也走法律罅,利用電腦隨機打出電話,接通後只響鈴一、兩下便掛斷電話,故意留下來電顯示,圖令接電者致電回覆,屆時機構會播出電話錄音,甚至人對人推銷。

李 先生是其中一名受錄音電話滋擾的客戶,他任職銷售業,近月卻收到不少只響一至兩秒的電話:「呢堆電話唔畀人按『133』(即隱藏電話號碼),打通後就係電 話錄音,有時係保險,有時就係水務監察。」同樣經常收到此類電話的阿榮說:「試過打番去,聽到電話錄音,我按咗『不願意再接電話』,但到第二日,就有推銷 員回覆問我係咪打過嚟,仲問我有無需要買保險,真係好煩!」

全港唯一監察騷擾電話的網站「hkjunkcall.com」負責人胡文翰表示,近數月關於電話錄音的舉報,竟有六至七成升幅,反映電訊管理局的管制政策失敗:「有法不執等如無牙老虎,不良銷售電話將愈來愈多,對正常電話推銷業有負面影響!」

議員倡設拒接收名單

條例在○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生效,到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電訊管理局接獲一萬七千七百八十五宗懷疑違反條例的舉報,當中有一萬三千三百一十六宗涉及預錄電話訊息的舉報。同時,局方向違反條例的商業電子訊息發送人,發出二百八十四封警告信。

倘若被投訴的發送人不合作,電訊管理局局長又認為違規情況有可能持續或重複,便會發出執行通知;但在○八至○九年度,局方只發出一份執行通知,由於沒有證據顯示該發送人違反執行通知,故沒有檢控。而一○年十二月只發出一份執行通知。

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譚偉豪批評,愈來愈多市民受到「未接來電」騷擾,若當局起訴違例促銷商,便能殺一儆百。他建議成立具法律效力的「拒絕接收人對人推銷名單」,保障市民。

電訊管理局發言人指出,預錄電話訊息須符合條例規定的發送商業電子訊息規則,「未接來電」亦受條例監管,但是否違反規定,則須視乎每宗個案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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