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網絡覆蓋不足累客 要求解約被拒 電訊商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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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2011-11-16

《電訊服務合約業界實務守則》 7月起已推行,固網或家居寬頻如搬遷後無網絡覆蓋,可要求無條件解約。惜保障範圍不包括流動電話!本報發現,手機客戶如居所無覆蓋,要求解約困難重重,甚或被索賠償。

個案一: 3無覆蓋仍不准轉台

翁先生為 3香港流動電話客戶,合約期兩年,翌年轉用 398元無限上網計劃,隨後搬到屯門鍾屋村,發現無法用手機通電話或上網,向 3香港投訴但沒改善,要求解約被拒,「職員話要合約期滿先可以轉台,我惟有買多張另一間公司嘅儲值卡,返屋企前就飛線」。
3香港稱,曾派員檢測發現區內網絡運作正常,然翁先生居所個別位置接收未如理想,正計劃加設訊號裝置,並同意讓翁先生轉用其他數據用量計劃。

個案二:電盈測試承認覆蓋不足

董太於電訊盈科上台連買 LG Optimus 3D零機價手機一部,無限上網月費 400多元,合約期 30個月。她回大埔老圍鳳凰村家中發覺手機接收極差,電盈派人現場測試證實網絡不足,但暫未能改善。她要求解約卻困難重重,「職員竟然話流動電話唔係為固定地點提供服務,仲問我係咪全日唔使出街!如果退台要賠兩個月月費、畀番部手機機價,將責任推畀我」。
電盈表示,已跟進個案及決定提供優惠建議。董太透露,電盈提供兩個月月費回贈及承諾明年底前改善網絡,她不想再糾纏已接受協議。
檔案編號: 1012032、 1013062

電訊商拒承諾可解約

五間主要電訊商對流動電話客戶簽約後發現無覆蓋,均拒承諾安排解約。
• 3香港:須尊重合約精神,但會按個別情況考慮;
•電盈與中國移動香港:會按個別情況作適當安排;
• CSL( 1010與 one2free):會安排工程部實地測試評估,視乎情況提供解決方案;
•數碼通:一般情況下提前終止合約須付賠償費,會先跟進網絡覆蓋未如理想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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