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條款2013:各大企業有過份涵蓋之條款
0不少市民在這幾個月陸續收到企業新的私隱條款,內容可讓企業就任何業務進行推廣,使不少市民感到驚訝。
本人認為內容不務實,對客戶不負責任,建議就發出這類過份涵蓋條款發出明確的不同意通知。
請各位市民提供資料 Read more ›
不少市民在這幾個月陸續收到企業新的私隱條款,內容可讓企業就任何業務進行推廣,使不少市民感到驚訝。
本人認為內容不務實,對客戶不負責任,建議就發出這類過份涵蓋條款發出明確的不同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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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報) 2012-12-09
政府對不良銷售終於重錘出擊,理論上消費者日後畀人呃唔使暗啞抵,無良奸商再唔可以巧取豪奪喇!
政府就《2012年商品說明(不良營商手法)(修訂)條例》執法指引展開諮詢,條例明年第二季生效之後,違法商戶除咗要簽署不再重犯承諾書,仲會被開名「示眾」,如果屢次違規及受害者眾,當局可施行強制令甚至刑事檢控涉事商戶管理層。 Read more ›
明天是 大擊不良營共商手法 咨詢文件咨詢期限, 有意見就要發表, 在FB, EMAIL都得.
本人集中提出 修定第六章, 把電話交易納入冷靜期 詳見文章
http://hkjunkcall.com/wp/20100927/672
如果你同意内容, 也請COPY and PASTE 咁向有關當局發表, 因為, 實在告訴你們, 班老闆商界人仕次次咨詢都係咁做!!!!!!!!!!!!!!!!!!!!!!!!!!!!!!!! Read more ›
以下就咨詢文件提出建議
就6.7 有關冷靜期安排 明確註明, 以非應邀形式到訪消費者住所或工作地點期間訂立的消費交易。 包括以電話(應邀及非應邀)進行的交易, 而且是包括真人或電子訊息所達成的交易。
就6.10e 不讚成加入縮短冷靜期的彈性, 這好容易會使法例形同虛設. 供應商可能用折扣利消費者放棄冷靜期…只要一段時間便會成為慣例, 而所為折扣也不會是真正折扣, 而只是售價上調整的手段罷了.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