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竟成主要收入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726/3/jd5j.html

(星島)2010年7月27日 星期二 05:30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 報道)八達通終於承認在過去四年半,出賣約二百萬客戶個人資料,予六家公司作推廣用途,共賺取四千四百萬收入,佔公司總收入三分之一。事件中,八達通公司 一直以「擠牙膏」方式交代,變相逼使調查機構、立法會 以高調展開調查。

在昨日的私隱專員聆訊上,揭露八達通公司一直過度收集客戶個人資料,再將資料出售牟利,作為公司主要收入來源。其手法包括,客戶申請日日賞計畫,實際只需姓名及卡號便可,但八達通公司竟要求客戶一併填寫出生日期、身分證號碼及電話等資料,表格設計令客戶難以拒絕填寫。

由於沒有法定權力,私隱專員在聆訊後,只能向八達通提出改善建議。從法律觀點看,企業不可能不合理地廣納個人資料,政府應考慮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嚴謹規管企業販賣個人私隱資料,免客戶資料被不公平地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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