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銀行售客戶私隱圖利 金管局查25銀行 6間認交予第三者推銷

(明報)2010年8月13日 星期五 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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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報專訊】八達通被揭發出售客戶私隱後,金融管理局主動調查25間零售銀行,當中6間承認過去5年曾把客戶資料轉移至第三者作推廣用途,涉及約60萬客戶, 其中5間銀行更從中獲利。涉事銀行向金管局表示,八達通事件後已停止轉移客戶個人資料,但堅持有關做法並沒有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專員公署 表示會跟進事件。

金管局以銀行業條例第120條《公事保密》為由,拒絕披露涉事6間銀行(見另文)的名稱,本報昨聯絡部分銀行,其中東亞和交通銀行沒正面回應事件,匯豐、恒生、中銀香港、渣打等則強調沒轉移客戶資料(見表)。

新上任的私隱專員蔣任宏表示,會聯絡金管局了解並跟進事件,公署正調查12宗銀行涉嫌轉移個人資料參與直銷的投訴。他又去信金管局總裁陳德霖,表示八達通事件備受公眾關注,希望金管局作為監管機構,能提醒銀行、保險和電訊公司,檢討現行處理客戶個人資料的程序有否違規。

命銀行下月執行私隱專員建議
金管局已去信所有銀行,規定9月底前要全面執行私隱專員早前向八達通提出的中期報告建議,包括銀行提取個人資料前必先得到客戶同意、以清晰字體於客戶條款列明資料轉移用途、確保外判商不會把客戶資料作不適當用途等。

包括電話地址身分證號碼
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恒昨表示,涉事6間銀行過去5年把客戶開納儲蓄或信用卡戶口時填報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電話、地址、身分證號碼,轉售或轉移給保險公司, 但不包括資產、存款金額等。有銀行或保險公司之後再把資料,外判予電話促銷公司致電給相關客戶作推廣。6間銀行轉移資料共涉約60萬客戶及4至5間保險公 司,當中5間銀行更涉及售賣私隱獲利,另一銀行以「獨家銷售某保險產品」形式推銷。金管局未仔細查問獲利金額。

60萬客戶資料被轉移
6間銀行表示,曾徵詢法律意見認為轉移資料並無違法,但當中兩間銀行早前被前私隱專員吳斌裁定出售資料至促銷公司乃屬違例,兩間銀行不服,正向行政上訴委員會上訴。阮國恒表示,會等候上訴結果,才決定是否把其餘4間銀行的個案交予私隱專員調查。

阮國恒表示,明白公眾對事件的關注,若一刀切禁止資料轉移,或對銀行業正廣泛使用的外判推銷營運造成影響。他說,現行私隱條例沒有禁止銀行轉移客戶資料,稍後會主動約見專員蔣任宏,希望在法律框架下制訂清晰指引讓銀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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