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促銷 凶鈴纏身五年 健身會不怕官管 照舊滋擾事主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01004&sec_id=4104&subsec_id=2753&art_id=14515457

(蘋果日報) 2010年10月4日

香港人對促銷電話一般都不會感到陌生,有曾參加 California Fitness會籍的讀者, 05年合約完結後至今五年,仍不斷收到該公司的促銷電話,這幾年來曾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個案又一度轉介警方跟進,警方卻游說銷案,至今推銷鈴聲仍不絕。

讀者何先生 03年參加 California Fitness的健身會籍,合約於 05年 6月終止。惟 05年 7月起,不斷收到 California的真人促銷電話,由於他經常離港工作,在海外接獲來電,感十分滋擾,「佢哋( California)每一次打嚟,都話有免費健身課程,我根本就冇興趣,每次都叫佢哋唔好再打嚟,不過隔一排又收到電話,一諗起要畀漫遊費用就嬲。」

私隱公署轉警方處理

何先生忍無可忍, 08年 1月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公署回信指,因他未能提供有關電話促銷的證據,故未能有進一步行動,惟信中又指明公署已聯絡 California, California也答應不再致電何先生促銷。
當何先生以為可擺脫「凶鈴」魔掌之際, 09年 4月及 5月又再收到 California的促銷電話,「今次我早有準備,即刻錄音,又同佢講明呢單 case已經交咗畀私隱署跟進」。何掌握錄音證據,再次向私隱署投訴,該署將個案交警方處理。

警勸勿再致電無效果

惟當何先生到灣仔警署落口供,警方卻建議他銷案。他說:「警察話:『何生,你都係想解決件事啫,我同你打去 California,叫佢哋唔好再搵你啦』,我考慮後亦答應,點知今年 8月,又再收到電話。」何先生無奈地說:「向私隱公署投訴過,又報過警,結果都係冇用,對市民根本冇保障!」
California Fitness回應表示,根據紀錄,自 08年起已沒致電何先生,何的電話已被列入「 Do Not Call」名單。
不過何先生提供給本報的三個分別於 09年 4月 9日、 5月 3日及本年 8月 18日的電話錄音紀錄,當中推銷員自稱 California Fitness市場部職員,向何先生推銷健身服務。
警方表示,已聯絡投訴人及有需要時會考慮重新啟動調查工作。
個案編號: 0819070

話你知
私隱公署無檢控權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言人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由於各機構在收集及使用個人資料時,用途各有不同,法例上未有訂明一個固定的資料保留期限。公署由 07年至今,共收到 221宗有關以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的投訴。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資料使用者首次使用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用途時,必須告知當事人可要求停止再使用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如當事人反對,必須在不收費情況下停止促銷行為,否則屬違法,最高罰款一萬元。由於公署沒檢控權,故會將個案轉介警方考慮是否提出檢控。

議員意見
警方懶理苦了市民

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譚偉豪表示,現時市民透過申請列入「拒收訊息登記冊」,只可拒絕接收電話錄音、傳真及短訊等電子訊息。
譚指出,全港約 400多萬手提電話用戶中,申請拒收電話錄音的用戶約有 90多萬人,佔手提電話用戶 2至 3成,他建議將真人推銷電話也列入拒收訊息登記冊範圍,進一步保障市民免受推銷電話滋擾。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則表示,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去年曾促請政府將有關個人私隱的檢控權移交公署,卻遭拒絕,「家有關電話推銷嘅滋擾投訴,公署明知有機構違規,想提出檢控都唔得,交畀警方又嫌瑣事,根本唔想處理呢類案,市民嘅私隱冇足夠保障」。

成為第一個人讚好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