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拒刪轉移個人資料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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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2010-10-29

【本報訊】銀行轉移客戶個人資料引起全城關注,有市民向恒生銀行申請樓宇按揭,發現申請條款列明銀行可將申請 人的個人資料或貸款資料,轉給香港境內或境外任何服務供應商,申請人要求銀行刪除不平等條文,卻遭拒絕。恒生解釋,只是將部份銀行服務申請交予集團所屬位 於香港以外的後勤中心處理,並無轉售客戶資料,但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有關條文訂得過份寬鬆,等同賦予銀行可以隨時轉移客戶資料,要求銀行修訂條款。

按揭客戶投訴揭發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早前接獲一名恒 生客戶投訴,指在申請樓宇按揭時發現一條懷疑侵犯個人私隱的條文,該條文列明:「本人同意當貸款人認為有需要或適當時,可將本人之個人資料及有關貸款之資 料或詳情轉給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或境外的任何服務供應商,以便該等供應商為貸款人進行資料處理或代表貸款人向客戶提供任何服務。」
投訴人擔心個人資料外洩,要求銀行刪除有關條文,但遭拒絕,指客戶若堅持刪除條文,銀行便不會處理有關按揭申請。

銀行指沒售第三者

恒生接受查詢時表示,無論在收集、保存或使用客戶個人資料時,都會遵守私隱政策原則及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恒生沒有出售客戶資料予第三者,但可能會將部份銀行服務申請,交予集團所屬位於香港以外的後勤中心處理。
涂謹申指,雖然銀行聲稱只會將資料轉給後勤中心,但條文訂得十分寬鬆,等同賦予銀行日後可將個人資料轉移給第三者,銀行應該修改有關條文,縮窄客戶資料的應用範圍。另外,銀行也應容許客戶刪除本身未能接受的條文,「唔能夠話如果你唔接受,就唔好申請,咁好唔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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