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招避新法 不扣身份證  旅遊會籍公司 亂噏人落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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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內有不少市民被分頭推銷,疲勞轟炸,令人難以集中精神。
【本報訊】針對不良營商手法的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生效以來,有旅遊會籍公司變招,不再扣起市民身份證,改以更難舉證的誤導或提供錯誤資料手法,誘使市民簽約。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新例「阻嚇性唔夠大,執法唔夠嚴」,促當局主動放蛇。
記者:盧勁業以往一些旅遊會籍公司會扣起市民身份證、不讓離開和疲勞轟炸,直至簽約為止。自7月中實施新《商品說明條例》後,這類行為可構成「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罪行。
不過,旅遊會籍公司並未因而收手,繼續狂撥電話「送禮」引人上釣,只是調整了手法。市民陳小姐(化名)9月接到電話,獲邀到一家旅遊服務中心抽獎;她憶述職員銷售會籍時,「解釋好似好詳盡,亦冇話唔畀我走要我簽約,過程中一啲都唔覺得係威逼」。惟她事後發現,職員的口頭陳述和事實大有出入,「佢哋sell我嗰陣講所有酒店都係五星級,仲可以未連稅3,000幾蚊直飛澳洲。簽約後我想佢哋幫我book(預訂)機票,佢哋先話3,000蚊價錢唔係直飛要轉機」。

三職員輪流推銷

之後陳小姐更發現會籍酒店並非全是五星級,隨即聯絡海關求助,「但海關叫我拎證據證明間公司銷售嗰陣有乜問題,我買嗰陣都冇諗過要錄音」。
另一位市民李先生(化名),8月中做了一項電話調查,其後獲邀到旅遊服務中心領取超市現金券作為答謝。職員先以問卷取得他的個人資料,再出動三名職員三個小時輪流向他推銷八萬多元的旅遊會籍。
李先生指,雖然「對方冇扣我身份證、去廁所冇跟住、亦冇逼我關手機唔畀同外界聯繫」,但就以高音量重複播放同一首歌,「都大壓力,完全聽唔入腦,走嗰陣都唔知要買乜。好彩我預先將信用卡同現金放低(在家),唔係可能畀咗錢」。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新例實施後,不少以往為人詬病的營商手法已有所收斂,但消費者也不應掉以輕心,「衝動簽咗後再覺得營商者有問題,已經係事後嘅事」,追討亦有困難。她指無論口頭推銷抑或書寫的宣傳品,假若內容與事實不符,都可能構成虛假商品說明,銷售員亦可能負上刑責。

送禮電話無減少

立法會議員梁耀忠則認為,旅遊會籍公司仍然猖獗,原因是「阻嚇性唔夠大,執法唔夠嚴,政府根本無去主動做嘢……政府如果重視呢樣嘢,應該去放蛇,但家只係等人主動投訴」。他呼籲苦主與他聯絡,集體舉證有關公司。
新例實施三個月以來,旅遊會籍公司撥出的送禮電話並沒有減少。專門收集垃圾電話的HKJUNKCALL網站負責人William指,近三個月接到1.1萬宗有關的電話報告和新例生效前三個月數字相若。
海關表示,新例由7月19日實施至10月3日,接獲涉及虛假商品說明及不良營商手法的投訴共961宗,當中約60宗涉及旅遊服務業界,惟未有提供檢控數字。

旅遊會籍合約不合理條款

‧於3天合約冷靜期內向公司申請取消會籍,需付上認購會籍之總數35%。
‧如於兩年前作出預訂,公司保證成功預訂會籍內之酒店/度假村。
‧若本人(等)未能於到期繳款日或之前繳還款項,公司將透過書面或電話形式通知本人(等)繳付欠款,本人(等)需繳付到期日14天內清還欠款。
‧同意授權公司沒收所有已支付之款項(包括所有定金及供款)並當即時清還餘款予本公司。
‧本人(等)清楚明白對欠款之所有責任及承擔公司因此等行動而招致之所有費用及開支,向公司作出全面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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