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客供旅遊會籍17年 代理遭消委會點名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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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不良商戶用免費禮品利誘上門,以疲勞轟炸式游說簽約,有關手法非新鮮事。消委會昨點名譴責一間旅遊會籍的代理公司Great Time Universal(HK)以高壓手法促銷度假俱樂部會籍,涉款約270萬元;並批評該公司推銷手法卑劣,損害消費者利益。《蘋果》昨到該公司了解,惟沒人應門。

遭點名譴責的Great Time Universal(HK)昨大門深鎖。

條款苛刻 須預早兩年訂酒店

Great Time Universal(HK)位於尖沙嘴梳士巴利道3號星光行8樓,聲稱代表一間韓國度假俱樂部銷售「時光共享」會籍,消費者只要成為會員,每年可擁約一個星期的享用權,可入住計劃內的海外度假村或酒店房間。消委會今年首8個月接獲48宗有關該公司投訴,比較去年同期11宗增加逾3倍。自2015年起,該公司累計投訴達75宗,涉款約270萬元,其中最高個案涉款逾18萬元。
消委會表示,該公司通常以電話問卷調查接觸投訴人,以領取免費禮品利誘上門。上門後,職員用疲勞轟炸式輪流游說投訴人簽下韓國度假俱樂部的會籍合約,過程長達2至5小時,令投訴人筋疲力竭,無奈簽署合約後才獲准離開。據悉,職員會要求投訴人關閉手機,又藉詞登記換取禮物,要求交出身份證及信用卡。職員又會按投訴人經濟能力度身訂做不同年期的付款計劃,由2至8年不等,最嚴重個案是投訴人每月雖只需付100至500元,但供款期長達17年。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有關合約條款苛刻,購買會籍的消費者雖有3天冷靜期,但取消合約將收取行政費,為會費總額的25%或30%;會員亦需要提早兩年預訂酒店,才獲保證有房間提供。除了會費,投訴人仍需付額外費用,如有投訴人付清6萬港元會籍後,還要額外付380美元的俱樂部費用,才可享用該度假村。
她續指,消委會今年2月與該公司負責人會面,要求對方改善營商手法,但近月仍收到新投訴,該會認為對方採「拖字訣」,現已轉介10宗個案予海關跟進。海關回覆指,今年首8個月收到32宗有關「時光共享」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舉報,其中6宗個案當事人撤銷舉報,正調查其餘26宗個案,如發現有違例會採取執法行動。
■記者張文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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