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條款2013:各大企業有過份涵蓋之條款
0不少市民在這幾個月陸續收到企業新的私隱條款,內容可讓企業就任何業務進行推廣,使不少市民感到驚訝。
本人認為內容不務實,對客戶不負責任,建議就發出這類過份涵蓋條款發出明確的不同意通知。
請各位市民提供資料 Read more ›
不少市民在這幾個月陸續收到企業新的私隱條款,內容可讓企業就任何業務進行推廣,使不少市民感到驚訝。
本人認為內容不務實,對客戶不負責任,建議就發出這類過份涵蓋條款發出明確的不同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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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2011年07月27日
【本報訊】一間專門銷售餐飲會籍的公司,不理會事主拒絕再接獲有關直銷餐飲會籍電話的要求,仍不斷向事主疲勞轟炸發出促銷電話,被控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罰款 1000元。這是今年第三宗同類定罪個案。 Read more ›
明報 2011-7-27
【明報專訊】致電市民銷售餐飲會籍的Buffet Club,昨日因漠視客人要求停止致電促銷,甚至未有理會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的警告,被控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在東區法院認罪被判罰款1000元,成為今年第3宗被定罪個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指這只屬冰山一角,相信仍有很多同類事件因客人容忍而未被揭發,希望業界會認真尊重私隱。 Read more ›
(東方日報) 2011-07-08
八達通去年出售客戶個人資料圖利引起軒然大波,政府終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就直銷活動使用個人資料、售賣個人資料及未經當事人同意披露個人資料 等三方面有更多規管或加重罰則,其中若違反當事人意願出售個人資料,最高可被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五年。此外又引入拒絕機制,讓市民選擇是否容許個人資料被 出售或用於直銷活動。不過,個人資料私隱公署發言人直指,建議有關鍵性缺失,且變相令賣料合法化,有違保障私隱的原則。 Read more ›
(東方日報) 2011-4-19
八達通去年被揭出賣客戶私隱圖利,經過歷時兩個半月的諮詢,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昨日發表《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檢討報告,提出近四十項改革建議,包括將任何在未經授權下使用及轉移個人資料作直銷用途和未經授權出售個人資料的行為刑事化,引入讓市民拒絕轉移資料的「拒絕機制」,以及大幅加重相關罪行的刑罰等。議員質疑「拒絕機制」成效,擔心市民會因「眼大睇過龍」而繼續讓直銷公司使用其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亦對當局拒絕予該署刑事調查及檢控權力表示失望。 Read more ›
(東方日報) 2011-4-19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尋日討論《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檢討報告,報告提到好多促銷電話根本係亂咁打出,連收電話嘅人姓乜都唔知,因此唔涉及個人資料或者侵犯私隱,唔屬於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範疇,會繼續交畀規管一般商業活動嘅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處理。 Read more ›
(明報)2011年4月19日 星期二 05:05
【明報專訊】政府昨再就檢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發表報告,建議規定資料使用者在使用或出售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用途前,要明確通知資料當事人,並提供拒絕機制(opt-out),讓對方可選擇不同意,若當事人收到選擇後滿30天都沒回覆,始可視資料當事人無拒絕(見表)。有關修訂將在今年7月提交立法會 審議。 Read more ›
{本人未有見過原文,只跟據私隱專員的回應和各新聞報道作回應} 這法律罅實在太大了… Read more ›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新聞稿) 日期 : 2011年4月18日
私隱專員回應政府發出的檢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進一步公眾討論報告 Read more ›
(星島)2011年4月19日 星期二 05:30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 報道)八達通售賣客戶個人資料惹全城怒轟後,政府公布《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修訂草案最新建議,包括擬將任何違反規定或未經當事人授權下,出售其個人資料或利用作直接促銷的行徑列刑事化,前者罪成可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五年。但不建議賦予私隱專員作刑事調查及檢控權等。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