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了立法會的信
Date: 11/11/2009 06:36PM
Subject: 就規管人對人促銷電話表達意見
敬啟者:
本人是網上的「廣告電話黑名單」(http://facebook.com/phoneadblacklist) 的管理人,一直關注各項和電話有關的社會問題,包括各類疑似騙案,非法販賣個人資料及不良推銷手法等。
回應電訊管理局的文件
從新聞得知電訊管理局根據調查結果,不打算就人對人促銷電話進行立法,在細閱立法會 CB(1)240/09-10(04)號文件,實在大惑不解為何會不為有關問題立法。
1. 在附錄一第12段,從數據上明顯見到巿民遍向問題需要規管,在1157名受訪者中,總數有58%巿民認為需要某方式規管,未能決定是否需要規管的有13%,而認為不需要規管的只有29%。說明過半數巿民要求規管,當中42%巿民希望立法規管,這已經是這次調查中的主流意見。
2. 在附錄一第9段,說明有81%巿民表示人對人促銷電話曾為他們構成不便。當被要求對所帶來的不便評級時,超過30% 的受訪者認為這類電話為他們帶來極多不便。說明促銷電話做成滋擾。
3. 在附錄一第6段,提出取消接收要求後只有21%來電者會順應要求,證明了業界自律並未能有效運作
4. 關於透過電話促銷成功交易,這不代表巿民不希望立法規管,本人多年前都接受過一次電話促銷,但認為政府有需要立法規管。而且立法規管亦不一定是禁絕所有促銷,更不一定只有用拒收清單來規管。
另外這調查未能反應以下問題:
1. 電話促銷所造成的問題並不是普遍巿民的問題,是部份有經濟能力的巿民的問題,有遍向性的。部份巿民會收到大量促銷電話的滋擾,原因包括公然販賣電話清單、各公司自己內部的推銷對象清單、企業內部傳遞的清單等等。因此42%巿民希望立法規管,就應因應這數據適當地立法。
2. 部份公司會先使用電腦自動撥號測試電話號碼,即是會一接通便會掛線,過一會便會有推銷員來電,這本來不是問題,但近期這類電話會於半夜來電,擾人清夢。由於每人只會收一次,不能報警,但在網上最少有幾十人被這電話吵醒了。
本人對有關問題的睇法
而事實上,巿民面對「人對人電話促銷」問題無法投訴,無法跟進,往往嚴重影響巿民心情,本人認為有以下重點問題
來電者不明,不可信,來電者說要做生意,但巿民卻只能信其顯示的電話號碼,甚至無顯示電話號碼,對巿民全無保障。
時間不適切,近月更出現半夜來電的自動撥號電話,擾人清夢。
重覆來電,構成騷擾
試過要求拒收來電,對方把我轉到另一部門,並要核對身份,花了五分鐘才完成手續。
試過要求拒收來電,對方話跟進了,但後來又接到同一公司名的來電,我責問為何會再打來,對方話拒收來電清單是每個分行獨立的。
具體建議
應立法禁止任何形式的半夜來電滋擾
考慮發牌規管
未知當局有否考慮發牌規管,進行電話促銷,包括現有客戶促銷或其他非應邀電話需要為相關電話號碼申請牌照,並支付牌費作為營運之用,無牌電話推銷即屬遺法,問卷調查/得獎通知等非應邀電話則可以用臨時牌照,以作記錄和規管。
列明電話促銷必需顯示電話號碼,需要保留電話記錄以便跟進,不得從不明途徑取得個人資料,必需簡便地處理拒收要求等等。
巿民可以在網上查閱公司資料,甚至可以下載電話清單到手機作為個人拒收來電之用。
巿民可以就不正當推銷進行投訴,公司可能會按情況被永久或暫時停牌。
長遠可再考慮規範推銷時段、限期進行推銷、巿民自選行業拒收清單等等做法
發牌規管有助加強監察業界運作,提升推銷質素,也讓巿民知道收了甚麼電話,可安心消費,可保留推銷職位,還可以監察一些不良推銷手法,一舉多得,平衡各方利益。
此致
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各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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