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友App陷阱|涉事女中醫:我打工咩都唔知 同行從未聽聞設冷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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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中醫師徐澤昌直言,鮮有聽聞中醫療程需預繳一年藥費,對冷靜期更是聞所未聞。
誤墮中醫局的事主們均稱,曾被氹簽下離奇長約,預繳一年藥費,合約更設三天冷靜期。兩名涉事女中醫對收費問題,分別以「不知情」、「收費因人而異」來回應。中醫界人士直言,鮮會要求客人預繳一年醫藥費,對中醫療程設冷靜期更是聞所未聞。消委會亦提醒消費者,預繳消費存風險,在簽約前必須留意使用期限及終止條款,以了解倘在終止服務時,是否可獲退款。

為事主診症的兩名女中醫師,分別姓甄及姓李。甄醫師坦承與美容院合作,「集團好多生意,又做教育、美容、中醫、西醫,判咗中醫部畀我。」至於診金藥費上萬元,她指收費視乎各人需要,再追問為何求醫者需由年輕男女帶上門,她即不耐煩,「你唔好理人哋咩年紀,總之人哋食得好,okay?」

記者之後表明身份向甄查詢其營銷手法時,即被職員阻撓,甄醫師不作回應。涉事姓李的中醫,則指僅遵照公司安排駐診,不清楚銷售過程,「都係打工㗎咋,淨係負責診症,其他咩都唔知。」

 多名事主被游說簽約購買長達一年療程,合約設三日冷靜期,有如健身及美容療程合約。註冊中醫師徐澤昌直言,絕少聽聞中醫療程設預繳一年藥費,即使有部份以療程形式收費,如針灸、助孕或美容,僅由數次至十次不等,更從無聽聞中醫療程設冷靜期。徐醫師解釋,治療時間長短取決於病人的病情、意願等因素,很難斷言病人必須複診半年至一年。「我睇病會問客人,下次幾時複診,或者想配幾多日藥。」

中醫藥管理委員會沒評論涉事中醫牽涉的銷售手法,是否違反中醫守則,只稱若接獲中醫投訴,會按香港法例《中醫(紀律)規例》及《中醫守則》研訊,並作紀律處分。

根據消委會數字,過去3年中醫服務投訴中,針對銷售手法投訴有上升趨勢,由2018年僅佔一成,至去年上升至逾兩成半。該會發言人提醒市民,預繳式消費存兌現風險,一旦遇上商戶結業或其他情況,消費者或無法兌現已購買的產品或服務。

就相關情況,消費者應先了解中醫療程是否適合自己,特別預繳大額費用前,需細閱條款,例如一旦停止服務是否能退款。此外,部份療程設有使用期限,如未能在指定期限內完成所有療程,便浪費金錢。

民主黨消費者權益政策發言人袁海文指,倘介紹者能從中獲取佣金,且積極協助推銷,而沒向消費者表明的話,有機會干犯《商品說明條例》中誤導性遺漏,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他提醒消費者要留意合約內容,「如果合約寫到明係有中介,或者寫到明係邊個介紹,咁樣白紙黑字講到明,就難啲(追討)喇。」

記者向涉事中醫甄姓醫師查詢其營銷手法,即有醫美中心職員阻撓,其間亦在場的甄一言不發。
記者追問為何求醫者需由年輕男女帶上門,甄醫師即不耐煩,「你唔好理人哋咩年紀,總之人哋食得好,okay?」
另一涉事姓李的女中醫表示對銷售手法並不知情,「都係打工㗎咋,我淨係負責診症問診。」
另一涉事姓李的女中醫表示對銷售手法並不知情,「都係打工㗎咋,我淨係負責診症問診。」
事主們簽署的中醫合約,上面列明設有3天「冷靜期」,可供客人申請退款。
註冊中醫師徐澤昌強調治療時間長短,取決於病人的病情、意願等因素,難斷言病人要買指定期限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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