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員明言包執相 事成卻另計費用 婚紗攝影店涉違諾招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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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2011年04月05日
不少準新人為留住美麗難忘一刻,甚捨得花費到外地拍攝婚紗照。越來越多婚紗攝影公司為新人安排一條龍服務,到外國取景拍攝靚相。有準新人就「執相」費用與攝影公司出現爭拗,事主只獲發英文合約,埋怨合約內容與職員所述不同。消費者為保障自身利益,應留意一切協議均應「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

準新人謝先生與女友今年 5月結婚,去年中以約 2.1萬元參加了 Cool Wedding籌辦的四川畢棚溝婚紗攝影套餐,包括當地攝影團隊、租借婚紗、製作相架及兩本各有 20張婚紗相相簿等的一條龍服務。
英文合約字體超細

謝先生表示,簽約前已問過收費是否包括「執相」等後期製作,「我女友個眼袋比較大,所以都好緊張,職員當時講明後期製作已包括執走眼袋、暗瘡同修飾身體部份」。二人簽約後於去年 12月如期出發,回港後相約職員商討相簿的排版問題,獲提供數張已進行後期製作的相片供他們參考,「個幾張相好靚,女友嘅膊頭位、眼袋都執過,點知佢跟住講,如果啲相要執成咁,就要加多 3,800蚊」。他即感不妥,惟對方指合約已列明修正身體及皮膚等執相工序須另行收費。
他翻查合約,發現以英文書寫的合約內有 20項條款,字體只有 1毫米大小,在洋洋字海中,好不容易看到第 13項條款,確有相關訂明,大意指選中加入婚紗相簿的照片,後期製作只包括基本調色,如要修改身體或皮膚等會收取額外費用。
店方指客陳述失實

謝先生無奈說:「其實我自己都有責任睇清楚合約先簽名,冇諗過職員講嘅同合約唔同,當買個教訓。其實我英文麻麻,當時就應該提出質疑,點解會畀份英文合約我簽。」
Cool Wedding Limited回應表示,與謝先生簽訂的合約已訂明服務範圍只包括調色,不包括身體或皮膚的修正,同時又指謝先生作失實陳述,損害該公司聲譽,保留追究權利。惟該公司未有回應本報查詢,會否提供中文合約予不諳英語的客人。
檔案編號: 0310021
律師的話
合約應中英對照

律師黃國桐表示,外國的消費者保障條例,會要求買賣合約中涉及收費的條款,須以大字、不同顏色等等方式清楚顯示,惟香港的法例沒此要求,不過基於普通法精神,合約中有關收費條款應要清楚列明,採用語言及字體大小,都可成為追討理據。他解釋,在香港中英文均為法定語言,合約應中英對照,「如果買賣雙方一直都係用中文溝通,提供合約就只得英文版本,上庭時就可以成為追討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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