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騙㩒掣報健身課程 學生失1.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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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表示,過去5年有四成關於健身的投訴均涉及不良銷售手法。資料圖片

【本報訊】消委會過去5年接獲關於美容、健身,以及時光共享有關銷售手法的投訴多達3,701宗,涉及金額逾1.3億元。消委會本月再接獲市民投訴一間健身中心不良銷售手法的投訴,稱投訴人誤按機器上的「確認」掣,所以要先付款當作報讀課程,才可按程序退款,但事後投訴人已找不到涉事職員,損失1.8萬元。

職員誘簽約後不知所終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該名投訴人為學生,有健身中心職員在街上向他派發一日免費試玩通行證,他跟職員到中心登記,投訴人指職員要求他出示身份證和銀行卡核實身份,並將銀行卡插入一部機器,叫他按下密碼證明,而他按完密碼再按確認後,職員卻指,「你唔可以㩒確認,會過咗你數」,指示投訴人立即到銀行將戶口的錢全部提出,以免損失。職員全程陪伴在側,其後再帶他回健身中心,隨後遞上課程合約供簽署,聲稱投訴人因按了確認,做了付款程序。若要退款須做另一程序,並收取他1.8萬元當報名費,稱「報讀唔係重點,只係退款嘅程序之一」。投訴人事後到健身中心要求退款,惟涉事職員不知所終,中心稱只可退回500元入會費,最終向消委會投訴。
另一投訴人去年接獲美容公司的推銷電話,聲稱可以88元試做美容療程,其後被職員不斷推銷50萬元美容療程,但其信用卡限額不足以繳付全費,職員要求她致電銀行臨時加大信用額,結果簽下合約,其夫事後發現太太簽了100萬元賬單,該50萬元只是定金,有關合約訂明美容療程有990次,限6個月內使用,即平均每日要做5.5次以上,療程才可在限期內用完,終向消委會投訴。
■記者張文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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